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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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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类型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工商注册登记号 | 违法失信行为 | 处罚结果 | 认定部门 | 认定依据 | 认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 | 咸宁济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421202077003234L | 杨冬生(男性) | 422301********1211 | 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金额36.34万元,税额4.83万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20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3.20万元)、处以罚款8.37万元的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2024/4/30 | 3年 | |
蔡光武(男性) | 422301********12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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