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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交通部门拿出“真金白银”,宣讲会上“手把手”教企业兑现奖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咸宁交通运输局 

“请问,《实施意见》中‘在本意见有效期内’具体如何理解?”9月2日,在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奖补政策宣讲会上,来自赤壁市康华智慧物流园的企业代表就相关政策进行了提问。

“这项政策自2024年的1月1日正式实行,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但这里涉及到一个政策周期的概念。比如在新能源配送方面,如果是2027年申报的运营补贴,那么它的运营补贴周期是两年,到2028年还是可以‘兑现’的。”针对这位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咸宁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熊建坤在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答疑。

当天,来自咸宁市主城区及各个县市区的35家重点物流企业代表来到咸宁市交通运输局,与交通、物流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增强对相关奖补政策的理解与应用。

2023年12月,咸宁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支持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强化物流市场主体、推进物流产业数字赋能、优化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壮大物流产业人才队伍等六大方向20条重点任务给予支持。

2024年5月23日,《咸宁市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印发,对享受奖补政策的对象及条件、申报周期、申报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本次宣讲旨在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真正发挥扶持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推进作用,进一步为咸宁当地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现场,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物流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就自己对奖补政策中不理解的地方进行提问。

“要真正把这项好政策,尽早地向全市广大的物流企业进行推介,让大家真正地得实惠,加速大家的发展。”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光平当场表示,将坚定不移地扮演好物流企业发展的“服务员”角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构建咸宁现代化物流体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贡献力量。

目前,咸宁全市已建成运营的物流园区14个,现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5959家,成功培育国家A级物流企业共计33家。该市已建成县级智能分拨中心6个,镇级节点64个,村级节点945个,县、镇、村农村物流配送服务覆盖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