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省内动态

监利市:探索“信易+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监利市民政局 

  监利市民政系统积极探索“信易+社会救助”守信激励机制,制定了《监利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信易+社会救助”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全面实施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为契机,优化监利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根据“凡申请必承诺”原则,申请人向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申请时,只需提交“一证一书一表”,即提交居民身份证、《社会救助申请告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就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在申请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低保相关政策要求,及其享有的权利、需履行的义务、违诺失信应承担的责任等。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低保事项时,需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对经查实属诚信申报的,按照诚信优先确认原则处理;对不能认定为诚信申报对象的按一般程序处理;对提供信息不实或刻意造假骗取救助的,视情节轻重启动失信惩戒程序。实施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申报人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进一步缩短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引入了征信管理,优化了低保审核确认程序,为构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迈好坚实一步。后期,我市民政系统将对社会救助对象履行承诺书的情况进行监督,实行等级制,为守信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守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