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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咸宁市推行“四方评价”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咸宁新闻网 

咸宁网讯 记者焦姣报道:“有了四方评价系统,参与交易的其他各方可以对我们进行评价,我们也可以对他们进行评价,对任一环节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看打分就知道了。”10月15日,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雷燕说。

招标代理是恒越公司的主营业务。近期,受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委托,恒越公司主持招标的智慧校园和功能馆项目开标,多家公司参与竞标。交易结束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项目的不同节点,对其余三方根据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互评,评价结果公开透明。

“采购人可以按评价得分选择代理机构,更透明、更公开,无形中也督促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把事情做得更好。”雷燕说。

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用诚信评价倒逼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我市被纳入全省政府采购“四方评价”试点地区,依托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开发了政府采购“四方评价”系统。

采购人是否按规定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是否存在故意拖延竣工、评审专家是否规范参与评审、代理机构是否规范组织开展评审……“四方评价”采用线上互评的方式,通过设置包括投标过程、合同履约、售后服务、专业水平在内的142项精细化评价指标,全面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进行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四方评价”实行“一项目一评价”,确保评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评价结果由财政部门定期公示,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市财政局将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实施专项监管。

“相较于以往线下评价,网上评价体系既为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搭建了有效的诚信数据共享平台,又提升了政府采购线上监管水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熊权介绍。

在此之前,政府采购过程中如有代理机构不专业、评审专家有倾向性、参与竞标公司涉嫌围标串标等问题,参与方缺乏合适的反馈渠道,只能通过质疑和投诉处理,不利于长期监管。

使用“四方评价”系统后,监管方可以从多个角度了解政府采购的真实反馈,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能推动相关各方持续改进,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整体采购质量,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本级已对91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四方评价”,各方主体满意率达到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