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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在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100%的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监管执法、企业服务等方面以信用赋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已在危险化学品、化工、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中,对不同等级信用主体,采取不同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对纳入“黑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限制行业准入,发挥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威力。

在信用报告使用方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信任、使用、推广信用报告的查询使用,实现信用数据惠民。同时,认真做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宣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引导失信主体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要求,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借助信用力量,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