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将信用理念深度融入安全监管全过程。
一、强化内部学习,筑牢干部职工信用意识根基。坚持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通过组织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国家层面文件及本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注重形式创新,不仅限于文件传达,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主题讨论、典型案例剖析,确保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信用政策的内涵与外延,树立“依法行政、重信践诺”的形象。
二、深化对外宣传,推动诚信理念直达企业一线。在强化内部教育的同时,我局积极推动诚信宣传进企业,引导经营主体将诚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宣传融入日常监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同步开展信用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失信联合惩戒案例与信用修复政策,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利用关键节点集中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与信用知识,弘扬安全诚信文化。三是对需整改企业加强指导,特别是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并主动提醒、指导满足条件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助企纾困解难。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常态化信用工作机制,定期督查通报进展,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安全生产共治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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