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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咸宁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愿参评的4家社会组织开展了等级评估。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4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咸宁市友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咸宁市慈善会;
二、3A级社会组织
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三、2A级社会组织
咸宁市友谊志愿者协会。
希望以上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更好地引领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咸宁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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