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仲裁委创新机制打造商事解纷新模式
咸宁仲裁委员会依托创新设立的阶梯式和解退费激励机制,仅用两周便高效化解一起标的额超300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依规全额退还案件受理费,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柔性解纷模式,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今年4月,咸宁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均为商事经营主体,争议标的额超300万元。案件承办秘书在全面梳理案情、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发现,该案基础法律关系清晰,且当事人均具有协商和解的意愿。
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维护商事合作关系,承办人员主动向双方释明和解退费办法,引导当事人优先以和解方式定纷止争。经协调对接,双方当事人仅用时两周即达成和解并提交撤案申请,咸宁仲裁委员会按照退费办法全额退还案件受理费,实现了纠纷快速化解与企业减负的双赢效果。
为深化仲裁服务企业改革,推动仲裁解纷从“定纷止争”向“柔性解纷、案结事了”升级,咸宁仲裁委员会修订收费退费管理办法,创新建立阶梯式和解退费激励机制,通过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根据办法规定,退费标准按案件办理进度设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组成前,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申请撤案的,全额退还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退还 50%;仲裁庭组成后、开庭审理前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制作调解书或撤案的,案件受理费、处理费均退还 50%。
“和解越早、退费越多” 的阶梯式设计,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又激发了各方和解意愿,在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维系商事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实现 “解纷不拆伙、双赢不伤和” 的仲裁效果。经统计,今年上半年,咸宁仲裁委员会线下审理案件中的和解调解撤案率达 30%,通过柔性方式化解纠纷标的额共计 470万元;案件累计退费比例达70%,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减负。
下一步,咸宁仲裁委员会将持续深化仲裁服务企业改革,发挥仲裁高效、灵活、专业、保密的制度优势,不断提升仲裁质效,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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