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崇阳县大市村
2023年,大市村按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被评为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主要做法
通过成立大市村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创建筹划放心消费工作,建立消费处理投诉机制,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发放放心消费资料及精心放心创建牌匾打造。设立放心消费示范店5户,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个,7天无理由退货示范点5户,青少年维权岗商户5户,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和食品快检室,方便食品快检。
■取得成效
消费安全放心。定期对企业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保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落实企业主体消费安全责任,杜绝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平安、稳定、和谐的消费环境。
消费质量放心。要求村内商户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求提升商品质量合格率。建立消费品质追溯制度,销售制度,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经营商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和“召回”规定,通过在大市村建立食品快检室,每日对商户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检测,保证农副产品、食品的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放心食用。在大市村建立一个“消费维权站”,由专人处理消费者投诉。
消费价格放心。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不发生虚假标价、模糊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强迫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建立消费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让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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