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失信惩戒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5-03-11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黑名单类型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工商注册登记号 | 违法失信行为 | 处罚结果 | 认定部门 | 认定依据 | 认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 | 通城县五里牌加油站(普通合伙) | 91421222343488992T | 黄智敏(男性) | 350322********621X | 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税款460.10万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60.1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30.0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2025/2/14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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