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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推行劳动保障信用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5-03-03
来源:梁子湖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梁子湖区人社局以信用监管为抓手,推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劳动关系治理新格局,提高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守法劳动用工环境。
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依托湖北省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建立用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今年2月-4月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严格依据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尤其要对C级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A级用人单位优先享受就业和社保等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推荐各类表彰奖励评选,提高信用监管制度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调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积极性。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失信惩戒。联合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恶意欠薪案件3件,为12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3.55万元,移交公安案件1起。严格落实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布,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一季度以来,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起。
下一步,梁子湖区人社局将持续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打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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