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咸安区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暨创新拓展“信易+”场景应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诚信,激励守信,营造人人“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诚信咸安品牌,现在全区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诚信企业评选
(一)参选对象
在咸安区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纳税关系且注册满两年及以上的市场主体。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及其法人、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咸宁)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于4月中旬启动,分征集初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定公布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集初选
征集初选采取单位推荐、企业自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为:XXX企业名称+诚信企业申报)报送至绿盾征信(联系人:熊晶,手机:17371508315,邮箱: 570556918@qq.com)。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区信用办负责组织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咸安区诚信企业评价标准》,查询公共信用记录,对候选诚信企业进行审核,区信用办根据评分结果确定2024年咸安区诚信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社会公示
对候选诚信企业名单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
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向区信用办提出。区信用办将组织调查核实,如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第四阶段:审定公布
经区信用办审定批准后,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评选出来的诚信企业进行公布,为AAA诚信企业颁发牌匾,对诚信企业相关事迹开展集中报道,进行广泛褒扬。
(四)申报材料
1. 咸安区诚信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
2. 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档
3. 公司简介WORD版本
4. 各级行政机关的奖励、荣誉证书等电子档
5. 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电子档
6. 认证信息、信用等级证书
7. 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的企业优良信息
申报材料1-3项为企业必须提供的,4-7项可结合实际提供。
二、创新拓展“信易+”场景应用
鼓励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诚信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激励措施,进一步创新拓展我区“信易+”场景应用:
1.作为诚信宣传案例,在公共媒体宣传推介;
2.优先列入金融重点保障名单,享受信易贷;
3.可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频次;
4.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对诚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企业享受区信用办陆续组织推出的信用服务及应用产品。
6.获评企业视同守信“红名单”,享受其它类型联合激励优惠政策;
7.建议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对诚信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企业发展等提供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诚信企业评选和创新拓展“信易+”场景应用活动作为推进我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程序、标准、时限,确保申报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
2.注重权益保障。评选工作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得以参与活动为由强制企业加入任何协会、商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护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3.诚信企业管理。诚信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区信用办报告,以便对其进行相应更正。已获评的诚信企业出现严重失信问题,将予以限期整改或撤销其诚信企业资格并收回牌匾。被撤销诚信企业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在信用咸宁网站及有关媒体予以公告,不再享受联合激励政策优惠,并在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诚信企业。
咸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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