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

咸宁水利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  深化水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水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纵深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水生态保护联防联治,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建立跨部门双随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提升对取水用户、河道采砂业主的监管能力。

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积极申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将取水监管和河道采砂监管纳入全市年度抽查计划,优化水生态保护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确保企业“无事不扰”。

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类。充分运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对信用良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确保信用A级企业抽查比例不超过5%,实施信用差异化监管。

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大力实施事前合规引导、事中提示指导、事后轻微免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主动公开7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和6项《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对于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经限期改正后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