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

​关于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成效及具体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成效:2024年5月7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咸宁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2023年至2024年,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这一措施显著提升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效率,提高了咸宁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增强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市民能够享用到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具体案例:2024年食品生产企业503家,粮食加工品企业74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企业19家,调味品企业24家,肉制品企业28家,饮料企业98家,茶叶及相关制品企业104家,酒类企业37家,蔬菜制品企业32家,糕点企业59家,豆制品企业21家。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271家风险等级A级企业至少监督检查1次,184家B级企业至少监督检查2次,21家C级企业至少监督检查3次,27家D级企业至少监督检查3次,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