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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咸宁日报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讲政治、厉法治、护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了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实现新提升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每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活动,并通过举办专题轮训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确保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机制,实现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显著增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新突破

  我市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关,全市7722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从源头上杜绝了无权执法、越权执法现象。

  通过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进43个执法领域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此外,我市还全面推行了“三分一定”改革,创新实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和公益减罚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温度。

  “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更是得到了全省的推广。

  同时,构建了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实现了“扫码入企 综合查一次”,入企入户行政检查同比下降36.8%,全覆盖开展案件评查,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精准法律服务供给展现新作为

  为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我市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五年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达12.98万人次。

  同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1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推行了公证延时办、预约办、网上办等便民举措,办理公证案件14.56万件,为群众减免费用385万元。

  深化普治融合取得新成效

  我市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构建了“大普法”格局。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选聘了3289名“法律明白人”和514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校园普法全覆盖。

  同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门、只跑一次”,五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9.2万件。

  “一站式”多元解纷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合议共管”经验获全国推广。

  展望“十五五”,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以更高效统筹、更有力举措、更务实作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