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
咸宁市开展出租车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一、工作成效
为促进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2024年1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差异性评定结果,对城区出租企业进行不同评级的资金补贴。一是支持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对中心城区当年度新增货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2万元/辆标准奖励。二是提升城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按照服务质量投诉情况(12345和12328投诉处理情况)和服务违规情况,对零投诉、零违规的出租驾驶员,按200元/每月的标准奖励。三是支持出租车行业发展,对中心城区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予以奖励,按照评分排序,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二、相关案例
2024年奖励城顺公司14辆新能源出租车更换28万元,对390名零投诉司机进行奖励,资金共计达74.58万元;按照信誉考核打分,城顺出租车公司852分、祥生出租车公司909分、源头出租车公司913分,分别获得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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