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断卡”!咸宁这4人被查处
只需“出售”或“借用”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甚至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就能轻松获得几百上千元“好处费”?躺着就可以轻松赚钱?
如果有人向你介绍这样的赚钱方法请立即打住,因为这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你有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近日,温泉公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一周内快速查处4起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人
案件一
2024年6月20日,三号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发现,李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经查,2024年4月,李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一人,后在聊天中对方让李某在某网址帮其购买期货,李某在操作中发现利润可观,于是自己也在该平台上购买期货,后发现被骗。
经查,李某在此期间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走账138200元。
6月25日,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件二
2024年6月22日,三号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发现,周某涉嫌非法出借电话卡。
经查,2023年1月,周某将自己新注册的电话卡和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导致他人使用其电话号码和身份信息在某APP注册商家实施诈骗,周某从中获利3000元。
2024年6月24日,违法行为人周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件三
2024年6月25日,三号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发现,赵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经查,2024年6月6日,赵某在网上找到一位叫“小李”的人办理贷款,后“小李”称赵某资质不够,需要其提供名下银行卡进行走流水包装资质。
于是赵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小李”走流水,后赵某发现自己银行账户有7800元进账,赵某在明知该笔钱款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将该笔钱款据为己有。
经查询,该笔7800元钱款系诈骗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四
2024年6月28日,三号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发现,吴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经查,吴某通过出借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为他人走账,从中获利2059元。
2024年6月28日,违法行为人吴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没收违法所得2059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请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账户),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使用。
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账户)、支付账户等转借、转租、出售给他人,贪图这些小利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涉嫌“两卡”犯罪的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若不慎已参与“两卡”犯罪活动,请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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